張貼日期: 2019-08-13 17:31:27 點閱:52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8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090218號函辦理。 二、近期有民眾及家長反應,針對居留國外或大陸地區而回臺就學之新住民子女,因華語文能力不足而造成學習及生活適應 上有明顯困難者,不清楚如何申請相關資源協助,本府已於本網站「便民專區-檔案下載-學管科-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 資料」建立相關資料,請貴校協助轉知。 三、檢附彰化縣國民教育階段新住民子女跨國銜轉學習支持系統與服務標準作業分工表,請知悉。